问题 | 签了购房合同不要的如何处理 |
释义 | 签了购房合同不要的,当事人需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但有以下情形的,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2、对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的; 3、对方不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 4、对方迟延履行义务或有违约行为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违约责任的形式: 1、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前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2、不履行违约责任。当事人到期不履行义务的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3、当事人到期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