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毕业生入户7项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 ;(原件和复印件) 3、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申请) 4、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 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 (原件和复 印件) 6、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入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 ; (原件和复印件) 7、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