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婚姻登记的法律效果 |
释义 | 结婚登记是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定程序,没有结婚证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的情况,可按事实婚姻处理,需通过法院起诉或补办结婚登记。而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同居的情况,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问题,但双方如愿意,也可以补办结婚登记。 法律分析 没有登记不是属于夫妻关系,不受保护。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了夫妻关系,也就是确立了婚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没有结婚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不受。但就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可以向法院起诉。 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另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这两种情况,如果双方自愿,也可以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 拓展延伸 第二次婚姻登记的法律权益保障 第二次婚姻登记的法律权益保障意味着对于再婚的人们,他们在法律上享有与第一次婚姻相似的权益和保障。这包括财产分割、财产继承、子女抚养权等方面的权益。法律规定了再婚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他们在婚姻关系中的平等地位。此外,再婚登记还涉及婚姻无效、离婚和财产分割等问题的解决,以确保再婚夫妻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通过婚姻登记,再婚夫妻可以享受到法律的保护,确保他们的婚姻关系得到合法认可,并且在离婚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享有相应的权益保障。 结语 结婚登记是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定程序,没有结婚证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但对于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补办登记。对于再婚的夫妻,再婚登记意味着他们在法律上享有与第一次婚姻相似的权益和保障,包括财产分割、财产继承、子女抚养权等。再婚登记还涉及婚姻无效、离婚和财产分割等问题的解决,以确保再婚夫妻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通过婚姻登记,再婚夫妻可以享受到法律的保护,并在相关问题上获得相应的权益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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