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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不存在可撤销婚姻吗
释义
    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婚姻,包括因胁迫和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可在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隐瞒疾病的一方也可在一年内提出请求。撤销后婚姻自始无效。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了可撤销婚姻的相关条款。因为婚姻是在胁迫下结成或者因为婚前隐瞒了重大疾病,这样的婚姻是可以被撤销的。在胁迫下结婚的情况下,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在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胁迫是指行为人以对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的威胁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在一方隐瞒了重大疾病的情况下,如果另一方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撤销原因,可以在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撤销后,该婚姻自始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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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16: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