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诉讼离婚,法院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不会因为一方拖延,就影响法院的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起诉方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