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调解、仲裁和诉讼的关系是: 1、调解、仲裁和诉讼之间的联系是:三者作为社会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相互辅助,相互共存,并以其相对独特的调整机制相互独立。它们是现代社会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社会成员自由选择解决民事纠纷提供了多种途径和方法; 2、调解、仲裁和诉讼的区别在于,调解是中立的第三方在当事人之间调帮助交换意见,提出解决建议,促进双方化解矛盾的活动;仲裁是双方协议将争议提交第三方,第三方判断争议是非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诉讼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依法解决诉讼的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