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革命烈士家属的优待政策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烈士子女可以享受的定期抚恤金待遇,包括凭借相关证明领取定期抚恤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服现役和录用为公务员、以及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优待政策。 法律分析 烈士子女可以享受以下定期抚恤金待遇: 1.他们可以凭借相关证明领取定期抚恤金。 2、符合征兵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服现役。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为公务员。 3、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优待。 拓展延伸 革命烈士家属优待措施 革命烈士家属优待措施的法律分析如下: 根据我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革命烈士的家属应当受到优待。这些优待措施包括: 1.政治上予以优待:烈属可以享受参观革命烈士纪念馆、烈属凭烈属证享受参观游览等政治上的优待。 2.经济上予以优待:烈属可以享受烈属抚恤金、生活困难补助等经济上的优待。 3.社会上予以优待:烈属在教育、就业、医疗等方面享有一定的优先权。 4.法律上予以保护:对于侮辱、诽谤、故意破坏烈属荣誉、侵害烈属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依法从重或者加重处罚。 然而,现实中仍然存在一些地方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为此,我国政府应当加强对烈属优待工作的监管,确保烈属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社会应当共同关注烈士家属的生活,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营造尊崇英雄、爱护烈属的社会氛围。 结语 烈士子女在享受定期抚恤金待遇的同时,还有其他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他们可以凭借相关证明领取定期抚恤金,符合征兵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服现役,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为公务员。同时,他们还可以享受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优待政策。 法律依据 兵役法第六十条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义务兵退出现役,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退出现役义务兵就业享受国家扶持优惠政策。义务兵退出现役,可以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优惠政策;在国家规定的年限内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或者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享受国家发给的助学金。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以及属于烈士子女和因战致残被评定为五级至八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至第四款规定办理。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退役金的标准。退出现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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