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破裂时女方应该如何要求赔偿? |
释义 | 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共同债务偿还、适当帮助。离婚赔偿要求必须符合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四种情形,并且必须是导致离婚的。受害方必须在离婚时提出赔偿请求,否则可在一年内单独提起诉讼。赔偿请求必须有证据证明造成了一定损害。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和财产平均分割,如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法院判决。 法律分析 一、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可以要求对方给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起诉离婚女方要求赔偿要符合什么条件? 1、必须是上述四种情况才可以请求离婚赔偿,也就是说必须是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四种情况才可以要求离婚赔偿。 2、必须是导致离婚的。双方没有离婚的意愿,不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必须是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双方要求离婚,协议离婚或者是去法院办理离婚的,才可以要求离婚赔偿。 3、受害者一方提出离婚的,必须是在离婚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过错方提起离婚,无过错方不想离婚的,也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也就是说,无过错方不想离婚且也未提起离婚过错方赔偿的,在法院判决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再行提起诉讼,请求过错方提起损害赔偿。 4、必须是造成了一定损害。没有证据证明造成损害的,法院就有可能不会支持离婚赔偿的请求。 在婚姻中一般女方为了家庭和孩子放弃自己的事业,没有了收入,一旦婚姻出现问题,女方就可以要求男方给与一些经济补偿,在办理离婚的时候,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该平均分割,如果当事人双方没办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 结语 离婚时,女方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具体赔偿的内容包括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补偿,共同债务的偿还,以及生活困难时的适当帮助等。如果离婚是由于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起诉离婚并要求赔偿的女方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必须是上述四种情况之一导致的离婚,受害方提出离婚时提出赔偿请求,必须有一定的损害证据支持,并且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在婚姻中,女方通常会为了家庭和孩子放弃事业,因此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院判决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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