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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失信名单管理办法
释义
    

法律主观: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如下: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部门统一规范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是市场监管总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是信用监管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的重要依据,是提升市场监管效能的重要手段。
    

法律客观: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
    第三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国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负责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
    第四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与其他有关部门共享,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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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3:5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