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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体工商户的短期性档案保管期是怎样规定的
释义
    除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外,均为短期保存档案。短期档案保存期在15年内。1、短期档案的保存、销毁时间,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县级档案管理机关协商确定。2、销毁档案时,要有登记目录。登记目录作为永久保存的档案予以保管。3、销毁档案要依照档案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4、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的建立、移交和销毁情况按年度进行统计。风险提示:长期性档案保存期为16-50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列入长期性保存档案。1、户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或是当地户均注册资金20倍以上的个体工商户;2、年营业额或收入连续三年超过20万元或达到当地同行业年户均营业额30倍以上的个体工商户;3、县级以上党代表大会的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团体的委员或连续三年受县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人物;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档案管理机关认为应长期保存的档案。
    个体工商户的长期性档案保管期是怎样规定的
    长期性档案保存期为16-50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列入长期性保存档案。1、户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或是当地户均注册资金20倍以上的个体工商户;2、年营业额或收入连续三年超过20万元或达到当地同行业年户均营业额30倍以上的个体工商户;3、县级以上党代表大会的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团体的委员或连续三年受县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人物;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档案管理机关认为应长期保存的档案。风险提示:除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外,均为短期保存档案。短期档案保存期在15年内。1、短期档案的保存、销毁时间,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县级档案管理机关协商确定。2、销毁档案时,要有登记目录。登记目录作为永久保存的档案予以保管。3、销毁档案要依照档案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4、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的建立、移交和销毁情况按年度进行统计。
    个体工商户的永久性档案保管期是怎样规定的
    永久性档案保管期在50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列入永久性保存档案。1、生产在全国或国际上有声望的名、优、特产品的个体工商户;2、获得国家、国际发明奖或取得专利的个体工商户;3、年创汇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4、户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或是当地户均注册资金50倍以上的个体工商户;5、年营业额达50万元以上或是当地户均年营业额50倍以上的个体工商户;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档案管理机关认为有必要作为永久性保存的档案。风险提示:长期性档案保存期为16-50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列入长期性保存档案。1、户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或是当地户均注册资金20倍以上的个体工商户;2、年营业额或收入连续三年超过20万元或达到当地同行业年户均营业额30倍以上的个体工商户;3、县级以上党代表大会的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团体的委员或连续三年受县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人物;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档案管理机关认为应长期保存的档案。
    个体工商户的档案保管期限是多久
    保管期限从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和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一)永久性档案保管期在50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列入永久性保存档案。1、生产在全国或国际上有声望的名、优、特产品的个体工商户;2、获得国家、国际发明奖或取得专利的个体工商户;3、年创汇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4、户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或是当地户均注册资金50倍以上的个体工商户;5、年营业额达50万元以上或是当地户均年营业额50倍以上的个体工商户;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档案管理机关认为有必要作为永久性保存的档案。(二)长期性档案保存期为16-50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列入长期性保存档案。1、户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或是当地户均注册资金20倍以上的个体工商户;2、年营业额或收入连续三年超过20万元或达到当地同行业年户均营业额30倍以上的个体工商户;3、县级以上党代表大会的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团体的委员或连续三年受县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人物;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档案管理机关认为应长期保存的档案。(三)除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外,均为短期保存档案。短期档案保存期在15年内。1、短期档案的保存、销毁时间,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县级档案管理机关协商确定。2、销毁档案时,要有登记目录。登记目录作为永久保存的档案予以保管。3、销毁档案要依照档案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4、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的建立、移交和销毁情况按年度进行统计。风险提示:个体工商户档案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个体工商户登记、监督管理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查考价值的各种文件、证件、照片、音像等历史记录,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个体工商户的档案,应按户建档,一户一档。
    个体工商户档案由什么组成
    个体工商户档案由登记资料、日常监督管理资料及其它有关资料组成。登记资料包括:(一)开业登记材料。指申请书、申请开业登记表、从业人员的身份和资格证明、经营场地使用证明、有关部门批件等。(二)变更登记材料。指申请变更登记表、收回的营业执照及其副本等有关材料。(三)停、歇业登记材料。指申请停、歇业报告,申请停、歇业后收回的营业执照及其副本等有关材料。日常监督管理资料包括:(一)验照、换照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材料。(二)停业整顿,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有关材料。(三)先进事迹记载和表彰奖励决定。(四)县级以上党代表大会的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团体委员的资格凭证。(五)违章、违法行为的处理决定及执行情况的记录。风险提示:个体工商户档案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个体工商户登记、监督管理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查考价值的各种文件、证件、照片、音像等历史记录,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个体工商户的档案,应按户建档,一户一档。
    个体工商户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注册流程:1、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2、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3、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4、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5、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依法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风险提示: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申请注册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许可证明。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该内容由 顾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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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8:0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