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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可以部分赠与吗
释义
    

法律主观:
    


    房产可以赠与别人。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可以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房产赠与合同。,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1.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交纳契税,领取契证;,2.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3.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赠与人的义务主要有:,1.移转赠与标的物的义务。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人为直接目的,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受赠人。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赠与合同系无偿合同,因此,赠与人只在因故意和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瑕疵担保义务。在附义务赠与中,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违约责任。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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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6:5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