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所谓下一步工作,首先是收集证据。 商标权人要收集的证据,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 有关侵权者情况的证据。常言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因此,侵权者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都是商标权人首先应了解的。了解这些情况对商标权人对付商标侵权应采取什么样的策略是很重要的。 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构成商标侵权的前提是必须要有侵权行为。因此,证明侵权者确实实施了侵犯商标权的行为的证据在处理侵权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这些方面的证据有侵权物品的实物、照片、产品目录、销售发票、购销合同等。 有关损害赔偿的证据。 商标权人可以向侵权者要求损害赔偿。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可以是商标权人所受的损失。但商标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因对方的侵权行为,自己商标产品的销售量减少,或销售价格降低,以及其他多付出的费用或少收入的费用等损失。 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也可以是侵权者因侵权行为所得的利润。商标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侵权者的销售量、销售时间、销售价格、销售成本及销售利润等。以此为依据,计算侵权者所得的利润。 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还可以是不低于商标权人与第三人的商标许可证贸易的商标许可费。为此,商标权人要提供已经生效履行的与第三人的商标许可证协议。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数额怎么进行认定 司法实践中,对于货标分离、被侵权产品未在中国境内销售等一些特殊情形下非法经营数额的认定存在一定争议。在侵犯注册商标权犯罪的量刑上,对非法经营额、损失数额、违法所得额与销售金额等不同类型犯罪数额的把握,是对行为人准确量刑的前提和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