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在拆迁房屋上办理抵押贷款? |
释义 | 拆迁的房屋不能办理抵押,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权属有争议、用于公共福利事业、文物保护、已公告拆迁范围内、被限制、不得抵押的房地产都不能设定抵押。 法律分析 拆迁的房屋不能办理抵押。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拓展延伸 拆迁房屋是否适合办理抵押贷款? 拆迁房屋在办理抵押贷款方面存在一定的限制和考虑因素。首先,拆迁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可能存在争议,银行通常更倾向于接受产权明晰的房产作为贷款抵押物。其次,拆迁房屋的价值评估可能较为复杂,因为其未来的拆迁补偿和市场价值存在不确定性。此外,政策变动和拆迁进展也会对抵押贷款产生影响。因此,在办理抵押贷款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咨询机构,全面了解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以确保您的贷款申请能够顺利进行并获得批准。 结语 拆迁房屋的抵押存在一定限制和考虑因素。产权争议、公共福利性质、文物保护、拆迁范围、查封限制以及法律规定等都会影响抵押贷款。在办理抵押贷款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机构,了解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以确保贷款顺利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五十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五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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