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批准逮捕严重吗 |
释义 | 检察院批准逮捕的话性质就比较严重了,因为检察院批捕意味着: 1、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2、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侯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4、犯罪嫌疑人将在相对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在拘留所度日。 一、检察院决定逮捕的程序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有以下两种情况: 1、对于人民检察院自己立案侦查的案件,侦查与逮捕应该分别由不同的部门负责,以加强人民检察院的内部制约。人民检察院对于自己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采取逮捕措施时,先由侦查部门填写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和证据一起移送审查批捕部门审查,由检察长决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逮捕,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2、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认为需要逮捕的,由审查起诉部门填写逮捕犯罪嫌疑人审批表,连同案卷材料和证据,移送审查批捕部门审查后,报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 二、什么情况下检察院可以批准逮捕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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