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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予处罚和免于处罚一样吗
释义
    

法律主观:
    


    在 刑法 上规定的不予处罚和免于处罚的区别主要在于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 行政处罚 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定原因而免除处罚,而免于处罚则是指因有法律、 法规 所规定的法定事由存在,行政执法机关对某些形式上,虽违法但实质上不应承担违法责任的人不适用行政处罚的行为。 《刑法》第十七条 【 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 、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 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 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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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2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