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的区别 |
释义 |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的区别主要在于: 一、承担责任的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清偿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的债务负责,公司以全部资本对公司的债务。 二、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人资两合; 股份有限公司:资合公司。 三、股东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有法定限制:限于1人之上50人之下; 股份有限公司:人数没有上限,发起人规定是2—200人。 四、认缴股份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股份。各个股东所认购的股份比例通常由股东们相互协商而定,而且公司资本额在公司设立时必须由股东一次认缴。之后,由公司向其出具股份证书,以证明其在公司内部享有的权益和承担的风险比例;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由公司发起人自己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募集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并不得少于总资产的35%.剩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 五、出资转让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不能自由转让,不能像股票一样上市交易,不能发行股票或公司债券;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股票形式公开发行,并允许自由转让。它可以通过发行股票来筹集资本,其股票可依法在证券交易所进行流通。 六、公司账目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财会信息无须向社会公开,只须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送交给各股东审阅即可;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账目依法必须公开。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及利润分配表等。 七、公司结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主要股东一般都是董事会成员,并直接参加公司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权人,与公司的董事会及管理层是分离的,即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活动是董事会和管理层。拥有者和管理者大都分离。董事会权力较大。 八、公司规模 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性规模; 股份有限公司:规模较大,股份有限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类公司一般属于股本大、资金雄厚、股东人数众多、内部管理机构权责分明、效益高、竞争力强的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6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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