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补贴算在工资总额吗 |
释义 | 交通补贴算在工资总额里。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属于工资吗 应付职工薪酬包括:工资、福利费、社保、公积金、职工教育经费、离职员工补偿金等。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所以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属于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二、什么样的规定可以够分配职工福利费 职工福利费是《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等规定进行列支的。职工福利费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职工困难补助;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其他。 三、工资与福利费的列支范围包括什么 工资总额有以下几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其他支付的工资。 福利费的列支范围如下: 1、职工医药费; 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 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 4、集体福利的补贴; 5、其他福利待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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