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一)养老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为23565元;下限为3613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578.08元,个人289.04元;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3770.40元,个人1885.20元; 二)医疗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27786元;缴费基数下限:5557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555.70元,个人111.14元;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2778.60元,个人555.72元; 三)失业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为23565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613元; 2、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88.52元,个人47.13元; 四)生育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27786元;缴费基数下限:5557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44.46元,个人免缴;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222.29元,个人免缴; 五)工伤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 2、缴费金额:单位根据行业确定缴费费率,个人免缴。 事实上,不管是北京还是其他城市,社会保险缴费查询方式是多样化的,在网上查询社保缴费情况是最便捷的,参保人也可以通过以上方式打印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消费明细,当地社保机构也会提前在网站上公布最新的社保政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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