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申请人本人持居住证,到居住地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没有居住在可凭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申请办理);现场釆集人像和指纹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工本费,完成申请手续;受理信息将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由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签发;最后申请人领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