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下班通勤责任分担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责任分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情形,包括工作时间内受到事故伤害、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伤、履行工作职责受暴力伤害、患职业病、工作外出期间受伤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工伤情形。 法律分析 上下班途中规定的责任分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上下班通勤责任分担的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是什么? 上下班通勤责任分担的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是指针对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或受伤的情况下,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规定的规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通勤责任分担主要涉及劳动法、交通法以及相关地方性规定。具体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雇主和员工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通勤途中的安全要求、责任分担的比例以及赔偿机制等。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员工在通勤过程中的安全和权益,确保雇主和员工都能够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员工和雇主应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以确保通勤过程中的安全和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在上下班途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被认定为工伤。此外,通勤责任分担的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也为员工提供了保障。员工和雇主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通勤过程中的安全和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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