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昆山社保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如下: 1、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8%,个人缴纳比例2%;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6%,个人缴纳比例8%;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3%-0.95%;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8%;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5%,个人缴纳比例0.5%;社保费用由职工的缴费基数乘缴费比例定; 2、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4、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5、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6、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