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算共同财产。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以房屋房产证登记为准,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属于行为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赠与给了配偶。所以,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公婆买的房子离婚后房子归谁 妻婚后买房公婆付的款,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或者夫妻双方名下,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只登记男方名下,则属于男方个人财产。房子具体归谁还得看房产证上的登记,我国对于房屋采用的是登记确认制度,所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人对房屋才拥有所有权。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离婚房产到底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夫妻一方婚前买房全款的,属于其个人财产,如加上另一人姓名的,视为赠予,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父母资助子女买房,房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行为,该房产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百四十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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