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审查,不需要 开庭审理 ,法律上没有规定必须开庭审理,甚至没有规定对申请人进行询问。如果是进入再审的刑事案件,才必须开庭审理。 民事案件规定审查再审申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