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资亏损时,个人是否有权起诉? |
释义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在设立数量、税负、法律定义和公司结构等方面存在区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且不能再投资设立同类型公司。税负方面,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相对较低。法律定义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需在登记和营业执照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公司结构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有多个股东。 法律分析 1、公司设立数量上的区别: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是说你不能再投资另一个这样的艺人有限公司了,也不能用你现在的公司作为投资方再设立另一个同样的公司。 2、税负方面的区别:有限公司以出资为限对外担责,自然人独资也称为一人公司,公司对外负债如不能证明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可能突破出资额度对外程度责任,担在税负方面自然人独资公司更低。 3、法律定义上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公司资产为限承担责任,有限责任的根本意思就是,股东以出资为限,用出资来承担公司的经营和分红以及债务。通俗说,就是亏了,让出资打了水漂,除此不承担任何债务或经济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在登记时要注明,在营业执照要标明,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4、公司结构上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而自然人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有限公司。 结语 总结起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设立数量、税负、法律定义和公司结构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限制了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公司,并且不能再投资同样类型的公司。税负方面,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相对较低。法律定义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在登记和营业执照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公司结构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有多个股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第十一章 基金服务机构 第一百零三条 基金投资顾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提供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应当具有合理的依据,对其服务能力和经营业绩进行如实陈述,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不得损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第十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第十三章 监督管理 第一百一十六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时,被调查、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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