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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37天后一定会被批捕吗
释义
    

法律主观:
    


    1、两种结果。 2、如果检察机关认为 不构成犯罪 、或者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检察机关作出 不批准逮捕 的决定,并退回公安机关。如果检察机关认为构成犯罪的,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3、检察机关退回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如认为还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继续侦查。如认为不构成犯罪的,需要作撤案处理。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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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1: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