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迁出土地上的所有权是原来的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迁出后是没有原来土地的所有权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公民只有土地使用权。 一、交了出让金还是划拨地 出让土地所有权和划拨土地所有权的区别有以下三点:1.规定的使用期限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的,而出让土地使用权则有年限限制。2.价格不同。划拨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且低价比同类土地使用权低,而出让土地使用权地价价格比同类划拨的高。3.适用对象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具有公益目的,而出让方式多供经营性用地使用。 二、土地使用证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文件。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行制度。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进行登记后,被人侵犯后将依法处置侵犯人。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均为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的内容和土地所有权证的格式。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区别 区别在于权利归属不同:土地所有权,归属集体;承包权,归属农户;经营权,归属经营者。 1、首先,关于土地的所有权是由我国国家性质所决定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根本地位坚持不变。2、其次,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在权利内容上,多数观点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系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双重属性混合。其中,承包权属于成员权,只有集体成员才有资格拥有,具有身份依附性和不可对外转让性;经营权属于财产权,在权利属性上具有可交易性。3、由此,在“两权分置”下,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其实并不具备自由流转的物权属性。但“三权分置”体制实现了集体、承包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对土地权利的共享,从法律制度的角度看,其本质就是确定在不改变土地公有制的基本经济制度前提下,在土地上分离出一个更加符合市场交易要求的私权——土地经营权。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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