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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释义
    

法律主观:
    


    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况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其他。
    

法律客观: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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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3: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