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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幼儿园上网课违法吗
释义
    首先,幼儿园不得开展线上教学,是明文规定了的。
    去年的双减政策,《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明确强调:“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去年年底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中,再一次明确指出:“对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和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托管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以及其他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接受能力的培训活动,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可以说,国家在学龄前儿童上网课的问题上,态度一直都是非常鲜明的。
    某些地方在具体执行时候并不一致的做法是需要尽快调整的,那些以幼儿园要生存发展所以才停课不停学的做法是必须要停下来的。
    教育的问题,一定要坚持以学生为本,以学生的健康为基,以学生可持续的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为追求。
    在幼儿园不得开展线上教学的问题上,不仅仅是国家的政策使然,还应该尽快形成全社会的共识,切实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遵循教育的规律。
    其次,面向幼儿的线上教学,会带给孩子一系列“伤害”。
    虽然上网可以让小朋友学习到新鲜的知识,尤其是网上灵活形象的学习,有时候还会变得特别有趣儿;但是幼儿阶段各方面体能还非常脆弱,让幼儿长时间盯着电子屏幕,存在着巨大的潜在危险。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线下的幼儿园教学活动,尚且需要几个老师手忙脚乱的诸多配合,才能确保活动大致开展,更别说通过一根网线面对那么多孩子了。
    一般来说,幼儿上网课,眼球离屏幕越来越近,容易损害他们稚嫩的视力健康,导致视力急剧下降。
    另外,在过小的年龄接触网络,再加上家长的不科学的保教方式,容易让孩子对网络产生依赖症,丧失自控力,影响心理健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五条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六条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第二十二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第四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及其监护人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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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1: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