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户口本变更姓名所需材料是什么? |
释义 |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办理户口本变更姓名需提交父母(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书面申请,以及相关材料;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需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 法律分析 办理户口本变更姓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需要准备提交父母(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书面申请和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父母(养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需要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材料。 拓展延伸 南宁户籍变更姓名手续及所需材料清单 南宁户籍变更姓名手续及所需材料清单如下: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其次,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以证明原有户籍信息。同时,还需要填写户籍变更申请表格,并附上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变更姓名的原因等相关信息。此外,如果是因婚姻变更姓名,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因离婚变更姓名,需要提供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另外,还需要提供变更姓名的申请书,详细说明变更姓名的原因和意愿。最后,还需要提供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请注意,以上所列材料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可能会因个人情况和政策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办理户口本变更姓名的手续,根据不同年龄段的申请人,所需材料有所不同。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需要提交父母(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材料;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需要提交本人的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南宁户籍变更姓名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文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变更申请表格、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视情况而定)、变更姓名申请书和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请注意,具体要求可能因个人情况和政策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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