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扣除审限 |
释义 | 法律分析:只要发生可以扣除审限的事项,法院都可以扣除,没有次数和时间的限制。虽然说没有限制,但实际上,一个案件最多可以发生三个可以扣除审限的事项,如鉴定、公告等。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民事案件和解和调解扣除审限制度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案件审限从庭长批准审限扣除之日起扣除。普通程序案件审限扣除不得超过30天,简易程序案件审限扣除不得超过15天。 法律依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民事案件和解和调解扣除审限制度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条 案件审限从庭长批准审限扣除之日起扣除。普通程序案件审限扣除不得超过30天,简易程序案件审限扣除不得超过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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