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异地更换二代身份证要多久 |
释义 | 四川地区更换二代身份证的时间限制为30天内完成,补办身份证后有一张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上面有领取身份证时间。收到身份证办理成功的通知后,在派出所的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点领取新的身份证,旧身份证当场作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章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法律分析 一、四川地区更换二代身份证的时间限制为多久? 根据相关规定,四川地区一般能在30天内完成二代身份证的更换。 补办身份证后有一张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上面有领取身份证时间。 收到身份证办理成功的通知后,在派出所的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点领取新的身份证,旧身份证当场作废。 二、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章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结语 根据四川地区更换二代身份证的相关规定,一般能在30天内完成更换。补办身份证后,有一张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上面有领取身份证时间。收到身份证办理成功的通知后,在派出所的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点领取新的身份证,旧身份证当场作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章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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