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北京住房公积金是带有强制性的职工住房保障性储备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需要按照比按月例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存入职工个人账户。一、北京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是怎样的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比例:5%-12%北京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比例:5%-12%2019年4月8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发布《2019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计划披露,2019年,北京地区各类缴存单位(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等)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为5%-12%。由各类缴存单位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5%-12%缴存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本单位具体缴存比例。二、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怎样计算月缴存额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法律依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单位录用职工,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三、什么情况下单位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有下列情况之一:1、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2、发生严重亏损的;3、经依法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金的;4、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由各类缴存单位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5%-12%缴存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本单位具体缴存比例。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