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桂林补换领机动车牌怎么办理 1.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2.到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3.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4.到牌证窗口领取驾驶证。 二、桂林补换领机动车牌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登记部门免费复印) 2、原机动车行驶证(换领行驶证); 3、机动车号牌(换牌或遗失一块机动车号牌的); 4、代理的需提供符合条件的代理人或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5、《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三、桂林补换领机动车牌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08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2号发布,根据2012年9月12日《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三章、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根据《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20项措施实施细则》一、落实申请材料“四个减免”二、落实免填表的要求,已不需要机动车所有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