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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天津市政府办公厅有几个处
释义
    天津市政府办公厅的处如下所述:
    1、秘书处(办公室)。
    2、会议处。
    3、综合处。
    4、调研处。
    5、督查处(省政府督查室)。
    6、政策法规处。
    7、秘书一处。
    8、秘书二处。
    9、秘书三处。
    10、秘书四处。
    11、秘书五处。
    12、秘书六出。
    13、政务公开与信息化处(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14、人事处。
    15、行政处。
    16、参事处。
    17、文史处。
    18、省政府总值班室。
    综上所述,省政府办公厅内设18个职能处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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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8:5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