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原则,保险人和投保人应当实事求是,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如果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未知患有结节病,保险人可能会拒绝赔偿。但如果投保人能够证明自己当时确实不知道自己患有结节病,且该疾病与已知的疾病不属于一类,那么投保人依然有可能获得保险赔偿。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被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条例》第十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被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民法典》第十一条:“单位人员因执行任务造成损害,由单位承担。” 总之,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需如实告知自身健康状况,如果未知患有疾病导致保险人拒赔,需证明当时确实不知道自己患有该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