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误诊可以申请精神损失赔偿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医院误诊可以申请精神损失赔偿吗 医院误诊属于侵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有严重后果的,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而因医院误诊想要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害人需要对“后果严重”进行举证,通常法院对于“后果严重”都是有具体情形之后才予以认定的,如社会方面失去工作、家庭方面导致离婚、个人精神方面留下后遗症等等。如果缺乏相关的具体事实,法院不会认定“严重后果”,就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了。当然,从诉求方面来看,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只是得到法院支持的难度较大。 二、医疗事故误诊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医疗事故误诊纠纷的处理方式有: 1.协商。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当事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向人民法院起诉。医疗纠纷可以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侵权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1年,以违约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2年,均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医生误诊的过错推定 医疗纠纷中,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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