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还了钱对方说借条丢了,借钱已还的,借款人可以搜集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已还款或与债权人协商,写一张收据给债务人。 债务人需要搜集的相关证据有:还款的银行转账记录,相关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是有责任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借条的法律效力是:具有行为能力的借贷双方,基于自愿原则,依法签订的借条,自双方均签字时生效。即出借人应当按照借条约定履行提供借款的义务,而欠款人应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履行偿还义务。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