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能否重复约定?多次约定试用期是否可行? |
释义 | 用人单位不能多次约定试用期,违法约定试用期需承担法律责任。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的,不需要另外签订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且最长期限为6个月。用人单位应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利用试用期规避法律,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有的用人单位看到试用期期限快要届满了,就找各种借口想要与劳动者多次约定试用期,换言之,也就是变相的延长劳动者试用期的期限。从我国法律角度来看,用人单位能多次约定试用期吗?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能多次约定试用期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果一名劳动者离职后,若干年后又重新入职,用人单位能否再次与该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从法条文意看,显然是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只要是用人单位不变,该用人单位就只能与同一劳动者约定一次试用期。这与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是有区别的。 劳动部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中对劳动法的试用期作出了解释:本条中规定的“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劳动者。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其背后的意思是工作岗位发生变化,用人单位就可再次试用。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其理由是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在录用劳动者时的试用期内这些情况已经基本搞清楚了,无需再次试用了。 用人单位应当注意:在实践中对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可理解为用人单位招用同一劳动者,无论岗位是否变更,劳动合同是否续签,或者终止一段时间后再次录用的都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否则,就是违法约定试用期了。 二、试用期需要另外签订合同吗 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之内的,其条件是要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提出单独签试用期合同,或者单位要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那这样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往往在招用劳动者时与劳动者签订一个单独的试用合同,在试用期合同期满后再决定是否正式聘用该劳动者。其目的往往是为了规避法律,在试用期使用廉价劳动力,方便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划定:试用期包含在内。 劳动合同仅商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中对试用期的期限有规定,首先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另外,同一家单位与同一个劳动者仅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也就是说单位不能多次约定试用期,这样做是违法的,需要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不能多次约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考察的时间期限,而在录用劳动者时的试用期内,这些情况已经基本搞清楚,无需再次试用。同时,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之内的,不需要另外签订合同。用人单位如果违反规定多次约定试用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合理约定试用期,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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