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2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