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被索贿是否构成单位行贿? |
释义 | 如果有证据证明是索贿,当然不构成单位行贿罪。在实践中,如果单位没有行贿的故意,而是因被勒索被迫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不能认定为单位行贿。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单位行贿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对单位行贿涉嫌下列情节之一的,应予定罪: 1、个人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个人行贿数额不满十万元、单位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三个以上单位行贿的; (3)向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贿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二、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和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犯罪对象是公务人员个人。 2、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2)用钱财收买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 (3)违反国家规定,给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 (4)数额较大。 3、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行为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贿人对于自己行贿行为的目的、性质都十分清楚,但为了谋取私利而仍然为之的故意行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