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抚养权能强行带走小孩吗 |
释义 | 有抚养权强行带走小孩是可以的,但是最好不要这样,要带孩子走都必须要和对方协商处理,否则对方完全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 一、前夫探视能带走孩子要怎么办 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 当事人经民政部门协议的探视权行使方式或经法院调解或判决的探视权行使方式,父或母任何一方不得设置执行障碍,不得拒绝一方行使权利,且任何一方侵犯对方权利,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一旦其权利受到侵犯,对方都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和申请执行权。 因此,对方将孩子带走,只要符合当事人约定的或法院判定的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即可;但若是对方通过将孩子带走的方式损害孩子的身心健康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中止对方的探视权。 二、离婚时一方私自带走孩子怎么办 1、有抚养权一方带走孩子不让探望的,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2、没有抚养权一方带走孩子,抚养孩子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将小孩交回抚养监护。对方带走孩子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可以申请法院中止探望权。 三、没有工作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的时候没有工作的一方也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是没有收入来源的,那么在争取抚养权以避重就轻,找到一些其他的有利条件来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小孩。比如说孩子长期由自己抚养,或者是自己的父母可以帮助自己抚养和照顾孩子,孩子长期和自己的父母在一起生活等等法院都会作为参照的因素。如果对方有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那么也可以向法院提交证据,比如对方有比如吸毒,家庭暴力,遗弃,虐待行为的,或者是对孩子根本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的,那么这都是对方争取抚养权的不利因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