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完成指标罚款制度合法吗? |
释义 | 未完成任务指标并不是辞退员工的合法理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以考核未完成为理由辞退员工不合法。 一、被追究员工责任罚款1000合法吗? 首先,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手段之一,而公司不属于行政机关,所以不能对员工罚款。 其次,员工工作时出现过错,公司想要处罚员工的,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公司可以发放最低工资。 2、在员工手册、规章制度中明确违纪处罚规定,并经公司员工同意。 虽然按规定公司没有罚款的权利,但是可以在员工手册或是规章制度中规定,一旦员工出现违纪情况,可以向员工说明违纪及处罚情况。不过,这些处罚规定必须向员工们公示,并经员工同意,否则对员工无效。 3、以奖代惩,跟员工约定奖金的获得规则,比如“全勤奖”。 最后,若是公司对犯有过错的员工任意罚款,即未按以上形式,未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罚款,或者制定员工手册、公司规章不合法,那么员工被罚款后,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二、试用期最后一天被辞退合法吗 在试用期内,公司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就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的是可以辞退,但若公司无理由辞退,是违法的,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制定考核指标考核劳动者是否胜任工作。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则可以依据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单方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赔偿。 三、末位淘汰制合不合法 如果用人单位仅仅以末位淘汰制作为依据或理由辞退员工,是不合法的。但是如果在末位淘汰制下,员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员工存在过失性或者无过失性辞退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是合法的。也就是说,末位淘汰制不是法律规定的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必须要满足法定情形的,在末位淘汰制下辞退员工才是合法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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