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庭宣判和择日宣判的区别是什么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当庭宣判就是开庭完后就立即宣判,而后再送达判决书;择日宣判是开庭结束后一段时间再宣判,且同时送达判决书。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1、宣判时间不同。当庭宣判是在庭审结束后立刻宣判,而择日审判时在庭审后的某一天进行宣判。2、案件清晰度不同。当庭宣判的案件通常为事实调查清楚,可以立刻判决的案件;而择日宣判通常为对案情有些不明朗,合议庭需在进行审议的。3、公诉机关法律适用不当。当庭宣判的案件法律适用没有问题,是可以直接宣判;而择日宣判的案件有可能适用法律错误,需公诉机关再次提起公诉。择日宣判和开庭完全就没有多大的关系,但是,择日宣判肯定是需要开庭的,因为宣判就必须要开庭才可以,到时候当庭宣判之后,会把判决书交给当事人的,只是这个时间未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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