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及第二款“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的规定,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死者系事故全责方,家属也可以要求无责方承担死亡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交强险限额。一般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都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但是在有些情况下,可能是一方导致的交通事故,那么那一方就需要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