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离婚了孩子的户口迁移到妈妈名下的材料有哪些 1、离婚了孩子的户口迁移到妈妈名下的材料如下: (1)离婚证; (2)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4)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准迁入证明; (5)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6)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2.假报户口的 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4.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二、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身份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