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中国对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公安机关不报安全事故罪一般判几年 不报安全事故罪的判刑标准: 1、不报安全事故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报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对安全事故负责报告的人,主观上是故意构成的,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责任的人员不报告或者谎报事故,延误事故抢救。 三、不报或谎报安全事故罪最高可判几年 不报或谎报安全事故罪最高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或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未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追求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