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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庭时可以变更诉讼请求的金额吗
释义
    开庭时可以变更诉讼请求的金额。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由此可见,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是可以增加诉讼请求的,包括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也可以是增加要求对方支付的金钱。
    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也可以增加诉讼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诉讼请求的增加可能导致管辖法院的改变。原则上,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并不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综上分析,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后,起诉状中要求的金额是可以更改的,提交补充的起诉状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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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9: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