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升值部分离婚怎么算? |
释义 | 离婚时房产升值部分的计算方法有七种,涉及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值等因素。离婚房产分割原则包括财产分割平等原则和保障妇女和照顾子女利益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分配,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或婚后购买但只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房产,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进行分割。 法律分析 一、房子升值部分离婚怎么算? 在计算房屋相对应增值部分时,有以下七种计算方式可供参考: 第一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第二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实际总房款(房屋购买价格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共同还贷部分; 第三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本金总额÷房屋购买价×(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房屋购买价); 第四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本金总额÷房屋购买价×(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结婚时房屋价值); 第五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购买价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结婚时房屋价值); 第六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购房成本(如首付、税费、装修、已还贷款等)×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第七种计算方式:夫妻共同还贷增值部分=房屋总增值-首付款增值部分-个人还贷增值部分。 二、离婚房产分割原则 第一条原则,财产分割采取双方平等的原则。也就是离婚的时候,我国法律根据平等的原则来分割双方当事人的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当事人的共同债务,这条原则体现的公平公正,但是具体的案件还要做具体的处理方案,此条原则可以作为判定参考。 第二条原则,财产分割要保障妇女和照顾子女的一方利益。可以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将重要的财产,比如房产这一类判给女方或者是照顾子女的一方当事人,或者在分割财产的时候适当的多分给女子这一方或者是照顾子女这一方当事人。同男子来比较,女子在生活能力上都要相对弱一些,我国法律也是为了照顾女性才制定了这一规定,女性更需要社会的关爱,特别是离异的妇女以及要抚养子女的妇女。 所以如果是在离婚时,房子有所升值,就看这个房子到底是婚前购买的,还是婚后购买的,如果是婚前购买的,那肯定是属于个人财产不会进行分配的,但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或者是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房子,但是只登记在一人的名下,那么这个房子升升值的部分,肯定也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肯定要进行分割的。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房子升值部分的计算方式有七种,具体根据夫妻的还贷情况和房屋购买价值进行计算。离婚时的房产分割原则包括财产分割采取双方平等原则和保障妇女和照顾子女的一方利益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会进行分配,而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或者只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房产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根据这些原则和具体情况,可以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二十条 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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