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我国结婚登记之前的房子婚后产生的增值,属于个人财产无需分配,但是双方协议约定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除外。婚前的房子是个人财产,房子婚后的增值属于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 一、结婚后房贷还原状还在, 离婚我还有份吗? 房屋属于不动产,需要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属状况来确定房屋的归属。如果房屋只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的,首付款也是男方支付的,那么房子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配。但是男方在婚后虽然是以自己的银行卡进行的还款,但是在没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男方婚后的工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女方虽然不得要求分割房屋,但是可以要求男方返还男方在婚后所还的贷款的一半数额以及相应的房产增值部门。如果房屋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那么即使婚前的首付是男方支付的,但是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对房屋进行分割,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女方是有份的。 二、离婚按揭房产如何分配 按揭房系夫妻双方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则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是平均分配。系夫妻一方婚前全款购买则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一方所有。婚前一方按揭购买并取得房产证,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房子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但是婚后共同还贷以及房子相应的增值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三、离婚后房产增值分割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后房产增值分割标准的规定如下: 1.购房时,只有一方出资购买的,因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所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