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变更法人劳动合同需要变更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不受公司变更法人的影响,只要公司的法人资格不变,无论法定代表人如何变更,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如果公司发生法人变更,只变更姓名或分立,劳动合同继续执行。如果公司被吞并消灭,合同主体消失,但劳动者仍应获得相应赔偿。 法律分析 一、公司变更法人劳动合同需要变更吗? 不用的,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只要用人单位的法人资格不变,无论法定代表人如何变更,都不影响用人单位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在实际生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是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但是企业的法人代表是代表用人单位而不是代表其个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因此,只要用人单位的法人资格不变,无论法定代表人如何变更,都不影响用人单位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虽然企业的法人代表发生了变更,但企业应履行的义务并没有变,因此,与企业原法人代表签订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应当继续履行,否则就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针对这个问题,《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需因此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当然,由于企业法人代表更换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可能也会因此调整,并对人员使用再作安排。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关于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如无法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依法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公司法人变更后的结果 1、法人之消灭。 在新设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灭;在吸收式合并,被吞并的法人归于消灭。在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灭;在存续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 2、债权债务承受。 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债权债务,应依分立前缔结的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由分立后的法人承受。 如果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只是说明其个人事项的变动,并不是其代表的公司行为发生变动,因此劳动合同继续执行;如果是公司法人变更,只变更姓名、或者公司分立的情况也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执行,如果是被吞并消灭,则合同主体消失,但仍应对劳动者予以相应的赔偿。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因此,即使公司发生法人变更,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并应继续履行。如果变更是公司分立或合并导致法人消灭,债权债务应由合并后或分立后的法人承担。对于法人变更的情况,劳动合同的执行不受影响,但如果合同主体消失,则应对劳动者做出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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